自始至终我也没撇开与小胡的关系。因为楼主的追款有个人资料。我只是表面我本人不是小胡。
我早就在做帮楼主追款的事情了。但是我总得搞清楚来龙去脉吧。
我就是想先让小胡跟楼主私底下联系下,搞清楚具体情况。然后两个人协商好怎么解决。
这期间我也帮楼主讨一下款项,如果到期拿不回,我垫付。
干嘛非让我在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就先行垫付呢?你半年追不回的款项,我承诺在5天内为你讨回,难道对楼主不是一件好事?
楼主非要现在拿到要求的款项,我才算做的对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2 16:46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晕了。不干我事啊:')
【 于 2011-4-2 16:49 补充如下:】
你也从来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啊。13662433146:')
【 于 2011-4-2 16:50 补充如下:】
你可以打电话或者找其他网友鉴定一下是不是我啊
【 于 2011-4-2 16:53 补充如下:】
你联系下版主看看这个商家账户都是谁一直在缴费使用啊。还有跟我交易的网友,我的电话,名字,地址啥的。
【 于 2011-4-2 16:55 补充如下:】
跟所有买家交易或者商家缴费的支付宝账号都是lineonnet@live.cn,彭丰炎,你找网友和负责的版主联系下。
[ Edited by情似周瑜 on 2011-4-2 16:55 ]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2 17:04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ID没转让过啊。从注册开始,交费,淘宝交易,全部是采用QQ 215530445(后来又新增加了一个:996375642
),电话13662433146,支付宝ID情似瑜,淘宝账号lineonnet@live.cn,名字彭丰炎
有哪个网友跟我交易采用了其他的联系资料或者交易方式了?本ID一律主张支付宝交易的,从来没主动要求过先款先货。
这是我的支付宝缴费的: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2 17:13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跟这位楼主有过任何联系或者交易上的细节。迄今为止也没通过任何电话的。我电话和QQ和支付宝从这个ID注册到商家,到今天,一直也没变更过啊。
最初我只是加了个可以武汉面交而已。但是迄今为止,也 ...
以上这些都是事件刚开始时这位小鹏的发言,哪个朋友可以看出来这位小鹏表明了认识那位小胡的事实
刚和小胡联系上了
因为我的手机 发短信不方便 特意用了 随e行发的我特意截图的小鹏 你说 我和 小胡有 纠纷 那就给你看看吧 回*755楼
没转让过ID,跟没让别人用过ID是两码事。 可恶的 移动 居然用移动的网络 不能登录 51nb 得用 联通的网络 这ID随便给人用,用了就得负责。楼主很无辜,既然有前车之鉴,怎么还给人先货。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3 13:42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了,终于看到了。
我抓紧联系上了,你们会怀疑。如果我说我长期联系不上,你也一样是怀疑!
跨的年度是小胡跨的,不是我跨的,小胡说下周,我说的是给5天。他不履行,不就是我得履行了嘛,如果我 ...
对你的态度很失望,不要断章取义好不好,明显就是说你肯定清楚你的支付宝账号或论坛ID有人在同时使用的事实,还要搅浑水吗?莫非你还没明白参与这个帖子的普通坛友或版主都在批评你的真正原因? 回帖时请注意文明用语 这个帖子实际上对论坛和论坛上的商家都是一个损失或负面影响。。。。。。
论坛在获知了该ID对其登记的部分联系方式声明不负责【前面好几楼该商家均有此表述】的情况下还未对该ID进行核查与管理,是51NB管理者的一大失误。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大家都懂的---银行在获知你的信用卡不是你本人在使用的时候,会秒杀你的卡,哈哈~实际上论坛商家和这个有些类似的】
这个事件的难点其实在于可能先货【就是一个电话订货那种】,liangzai很难提供出客观证据表明这个事实,但是从这么高的楼中的情况分析,该事件的真实率非常高,虽然真相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如果有客观证据,这个楼肯定不会这么高了。
无论事实最终如何,论坛应该对该商家ID进行管理。
回复 #762 abcool 的帖子
事实再次证明,callrec是多么地重要啊:D 真火..留名.. 赶上年度盛会了啊,希望事情早点解决,还有就是不能随便替别人发帖,一旦发了要负责任的哦。
再有就是咱们网站交易区的相关规定是不是要改进一下了。 情似周瑜这个ID损失大了,ID后面人太多了,又不是两口子,信誉受影响不小。今后还是走支付宝吧。 浪费了午休时间,看不下去了。眼镜都花了。
公瑾兄,民意啊。。。
ID不要轻易借人。。。
顺顶张版的严谨。。。
ID不要轻易借人。。。要负责的!
欲盖弥彰
Posted by 抠 on 2011-4-3 13:49 http://www.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以上这些都是事件刚开始时这位小鹏的发言,哪个朋友可以看出来这位小鹏表明了认识那位小胡的事实
+1 又看完了帖子,突然想起来经过这件事后,应该清理整顿一下id和注册商家,学学汤坛搞个保证金如何,给管理的一个建议,也劝告坛人不要为了自己心仪的宝贝先款或者先货,无视老鸟还是嫩鸡
题外话:我一个朋友第一次网上购物是买一个北京的长笛,8000多,直接就先款了,一个星期没有消息,急的睡不着觉,后来还是卖家守信用,总而言之还是不要为了小钱毁了自己的信誉,遵守规则,人品信誉最重要 :'( :'( :'( :'( :'( :'( 顶!:'( :'( :'( :'( :'( 快结速了吧! 还在掐。。。
Lj 加滚刀肉,这个情似什么的ID。。:D 休息一下,待会继续当不明真相的群众 Posted by linux5 on 2011-4-3 12:05 http://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终于看到一个明白人的明白贴了,LZ要有客观证据:证明周瑜这个ID收到LZ现货的机器并且没有付钱,否则周瑜有权不付1800元。这个是客观的,版主要出面摆平也需要这个证据,否则一切臆测/倾向都是浮云。看了一堆主 ...
证明什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检察院还要找你收钱的证据?那检察院其他活别干了。直接定罪。
这个事件中周瑜肯定有过错的,承担百分之多少不要紧,关键是你牵扯到其中了,现在越折腾对你这个ID的影响越大。
其实我觉得你的这个"情似周瑜”ID的价值还是远比1800RMB大的,自己衡量。
认识小胡这样的朋友也真够操蛋的。 其实事态的演变已经不一样了,事主是要钱,我们是评论当事人的态度和应对。
认识操蛋朋友是一回事,自己是否有担当又是一回事,我相信“如果一开始当事人就说这人我认识,既然涉及我ID的声誉,我一定帮你去追”,那么即使这钱追不回来,事主也不会真说当事人怎么怎么,最多让当事人注意下ID的使用。 虽然周瑜有委屈,但是你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
网络只认ID。希望早点解决啊 Posted by llgg on 2011-4-3 15:01 http://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事态的演变已经不一样了,事主是要钱,我们是评论当事人的态度和应对。
认识操蛋朋友是一回事,自己是否有担当又是一回事,我相信“如果一开始当事人就说这人我认识,既然涉及我ID的声誉,我一定帮你去追 ...
顶! 顶顶!!再顶顶! 如果欠钱是事实欠钱的ID要先把钱还上(这ID就是实体经济中的公司,谁经手的内部处理).另如果方便请周瑜说明一下在太平洋和其他论坛的ID使用情况.好让相信你的网友放心跟你交易. 多老的鸟 很无奈啊,无语的事情啊 此帖刚开时,已关注,至此楼均有观看。咱一看。。。似乎和大家一样清楚。。。。但事实告诉我们水很深。。。。。表相及事实是不一样的。
发帖者想要什么,ID者要什么,论坛需要什么都了然,当纠纷出现时快速处理最好,上升到事件时需要处理技巧,再上升到一边倒的的特情时处理一般都是快刀斩乱麻。和谐社会,和谐论坛,和谐交流。。。此处省略68万个字。。。。你懂的。 看哈哈笑的人真不少啊!: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