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dkjm 发表于 2011-4-3 09:47

我这里说一件事 前些天我和小鹏交易过一台手机 当时小鹏销售贴里面并没有附带内存卡 我就说没有内存卡对于我来太不方便 我去买的话太麻烦 小鹏说他也没有 然后呢当手机寄到的时候我发现里面有张新的内存卡 虽说是小事 可以看出周瑜兄弟人是很不错
不管上面的人如何如何叨叨 如果有合适的我还是会和小鹏交易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09:48

zkmvictory 发表于 2011-4-3 09:50

总结:一、小胡小鹏的关系可能有   1、如小鹏所说是网友关系(众多网友反复追问下);2、同一个人,当然中间有人扮演小胡,实际由小鹏导演,电话口音什么的对于骗子来说都是easy,即小鹏是骗子,情似周瑜只是狼的羊皮; 3、小鹏和小胡无关系(id被盗用或其他) ,从小鹏的发言看已无可能;二、小鹏对此事态度的个人看法1、开始小鹏对楼主损失的1800漠不关心,对和小胡的关系回避不谈; 2、随着事态发展小鹏说小胡仅是网友关系及其他,小鹏竭力撇清自己和此事无关,对自己id借用一事既无认错也无悔意;3、小鹏认为自己帮楼主讨债是人情而不是义务; 三、对楼主的看法1、讨债无过错; 2、认id讨债百分百正确; 3、从整个事情看无明显过错; 四、自己的几点判断及看法   1、小鹏和小胡是否同一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鹏是否是导演 2、即便小鹏出于义气将id借给朋友用(我持怀疑态度),即便未参于此交易而对于此事的态度也值得批评;3、若小鹏与此交易无关,则小胡不仅是骗子还是借义气连小鹏也坑了(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小鹏应该比楼主更该讨伐此人并且将此人公布于众;四、个人期望1、楼主不要因为私下有人大金额赔偿而将此事私了,而是要给众多热心网友一个真相;2、此事对51的意义更大期望论坛引入类似支付宝及实名买家卖家认证机制,更有利于论坛发展;手机发帖,纯属个人推测,本人和楼主及小鹏等一概不识,也无论坛交易史,仅是论坛爱好者和淘宝五星买家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09:51

evernever 发表于 2011-4-3 09:51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3 09:51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thinkpad.cn/forum/thread-980289-1-1.html

小胡本人ID比我这个ID早注册的!他跟靓仔在我ID情似周瑜注册之前就有交易,难道也是打着情似周瑜的旗号?
收到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09:52

海南小黑 发表于 2011-4-3 09:52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3 09:48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靓仔不是要求我单纯的帮忙联系小胡,你看清楚,是靓仔要求我现在就先垫付所谓货款,其他再议。

我说给期限到8号我搞清,靓仔不同意。

晕了,又回帖子了。:-|

是你ID发的交易帖,不管真正交易的人是谁,你都要负责的。要是你被别人利用了,你也要先行赔付楼主,然后再去找利用你的人算帐去。你不知在帮楼主,你需要赔偿楼主损失!!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09:54

luhangjun 发表于 2011-4-3 09:54

要求先款的 一般也不是好鸟

cxp_78 发表于 2011-4-3 09:56

早起关注一下

刀手 发表于 2011-4-3 09:57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2 21:34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要是指名,我就不会有意见了!

ID是我的。我当然有意见。
看见这话,就该把这个人给踢了,
不熟会借ID???借ID等于变相担保了
支持楼主
顺便发帖请论坛帮忙把这种人给踢了

whisperain 发表于 2011-4-3 09:58

呵呵,无间道啊,留名!

刀手 发表于 2011-4-3 10:00

楼主缸发帖那天,我刚好看见,
JS还一口说自己不认识欠钱的主,不知道后来又没改过帖子

ben哥哥 发表于 2011-4-3 10:01

Posted by kk77hui on 2011-4-3 08:53 http://51nb.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二,LZ得提供证据表明欠你钱……
现在关键是楼主拿不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嘛,这也是本帖的ID“情似周瑜”所咬定的东西,能耐他何?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10:01

liangzai 发表于 2011-4-3 10:03

换电脑登录

qqqcyc 发表于 2011-4-3 10:06

周瑜估计这次要吐血了。^c^ 完全按照剧情发展。继续关注。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10:06

jun7123 发表于 2011-4-3 10:06

不是我论黄数黑,怎禁他恶紫夺朱?争奈何人心不古,出落著马牛襟裾。

shentou1 发表于 2011-4-3 10:09

今日签到!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10:13

Choutianbing 发表于 2011-4-3 10:14

光荣游侠 发表于 2011-4-3 10:14

不是我论黄数黑,怎禁他恶紫夺朱?争奈何人心不古,出落著马牛襟裾。


好湿好湿!

addictive 发表于 2011-4-3 10:18

外面下雨,多待会儿。。:D

1,“情似周瑜”这个ID 前面是一口否认他与小胡有任何关系,而且ID只是一人使用,可是后面154楼,171楼的证据是无情滴耳光。。仅此一点 “情似周瑜”这个ID 就不可信任。。谁知道现在在这个ID后面发帖滴人是小赵,小王还是小李。。。:)

2,楼主最好拿出你与”情似周瑜”这个ID 是在论坛交易的证据,这样论坛就有必要介入了。。

注:周瑜 惹谁了,千年后变的如此不堪。。。:D

linchen 发表于 2011-4-3 10:19

哎,大家伙们好好沟通,让51NB的网友心里踏实一些吧~~

1,“Liangzai”现在当务之急是将T60交易记录证据(通讯记录,发货运单,或证人证词什么的)贴出来,这样小胡也好,小鹏也好,自然无话可说;

2, ID”情似周瑜“是两个人同时使用(或前后阶段使用)已经明了,在我觉的ID确实有义务承担责任;

3, 管理层确实也该反思、改良一下ID使用的规范条例了,这事情对论坛影响也蛮坏的。

         大伙们也别添油加醋了,实在提供不了证明,就让双方凭良心做事吧。。人在做,天在看~~~~

lsm25 发表于 2011-4-3 10:20

最好别先款 先货啊:-|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10:21

liangzai 发表于 2011-4-3 10:22

是这样的啊 小胡和我最初认识 是09年 交易过 一个 手机号 15606672766 大家可以搜索一下 这个号码之前是我的 卖给他了后来交易过两次 是支付宝交易的 再后来到了2010年 他和我电话联系 说他在51nb上注册了商家 情似周瑜 !叫我给点货给他 我看了 也确实是的 之后数十次交易 我发货给他 收款挺累的 最后发了一台t60 一直没结账 9-12月 我家装修 很少做生意 也没有很急去催他 过年了 问了一下 说年初还 后来问了一下 说手机掉了 前几天 我发现 情似周瑜 的商家资料上全部去除了 小胡的联系资料 我有点急了 就联系 上面的 小鹏 很明显 感觉他在玩太极 最重要的是 打小胡电话不接 短信不回 qq 旺旺均不回 又过了几天 还是没回复 我才发帖的
我现在感觉 小鹏 是实打实的 无赖你开始狡辩说不认识小胡 还说找到交易就赔钱2倍 现在能 兑现了吗 你现在的id 已经像跌停板的股票 越来越不值钱 我找点拿回钱是王道 等到8号 又不知道你会怎样说了就像之前网友说的一样 每个对你的投诉 你均能完美的公关过去 最后 投诉的人还搞得一身臭我看你年纪不大 做人要踏踏实实 小聪明不能玩 别把论坛上的广大网友做傻子 搞
本来我想 拿钱 宁事息人 但是有数网友联系我 叫我不要拿了钱就变孙子躲起来了 我想也是的 一个人的人格是无价的
至于你说的证据 我只想说 信任给你先货了 你现在要证据 太搞笑了 以后还有网友敢和你交易 你要证据的

那我还是给你找找吧 别到时候 有来新花样 见过嘴硬的 没见过你这么嘴硬的

情似周瑜 发表于 2011-4-3 10:24

可爱宝宝 发表于 2011-4-3 10:25

很久没来,今天偶然一逛看到此事,想起一句经典句,

“网络里,谁也不知道显示屏后面是人还是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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