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0:49

回复 #244 wendy09 的帖子

汗!~~~太猥亵了!

qdb 发表于 2010-3-28 20:52

同情下LZ,当时太冲动了..
另外也谴责卖家,不管从哪方面讲都应该说明问题,不能因为你认为买家不在科就可以不说明,以至造成误会.

东莞飞鱼 发表于 2010-3-28 21:02

卖家玩消失了,卖家玩消失咯,号外号外。

十足的LS   B第二。唉,卖家真垃圾。

建议东乡版主公布下卖家注册时的身份信息,管他真假身份证注册,都公布下。

要是东乡版主不方便以真实ID公布的话,不妨PM给我,我来公布,我不怕担责,要让无良者无处藏身。

或者版主注册个马甲来公布。哈哈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13

回复 #247 东莞飞鱼 的帖子

呵呵。不必了。。就那么地吧!~何必呢。。。。。。我回复你你能看清嘛???

linkang321 发表于 2010-3-28 21:15

楼主想开点,以后自己小心就是了,也许对以后你的网上交易方面也是个教训。总是做人做事,细心稳妥点没错。
同时通过你的这个事件也让大家认识了这个卖家,以后避免其他朋友上当。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17

回复 #249 linkang321 的帖子

恩。谢谢你。我知道了。。。!~哎。我当时就是在寻找X40。。。平时我也很细心的。。。对时对位了。。没办法!~

最少你也看清我是个诚信的老实人人哦。呵呵

sieval 发表于 2010-3-28 21:22

看这个 图片,确实 没法 接受的!支持退,不要 楼主 也不要 直接打款的 什么,下次 注意!!!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35

回复 #251 sieval 的帖子

谢谢兄弟帮我顶。呵呵!~知道了。。其实EBAY啊什么的都是先款的。只不过国人素质差了那么点。但是大方向还是好的。。。51里面的XD都不错。。。

winfx 发表于 2010-3-28 21:37

BS无良商家,楼主以后小心就是了,相信此卖家的损失不只这1400。。
随便看看我什么时候注册的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48

回复 #253 winfx 的帖子

哎呦。。。。06年。。真猛啊!~人家都是03年的。。。。:-|

FEbeauty 发表于 2010-3-28 21:48

我也是来帮顶的,顺便看看自己的ID是哪年注册的@.@

猪甲 发表于 2010-3-28 21:51

玩消失,呵呵,真没意思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52

:D :D :D :D Posted by FEbeauty on 2010-3-28 21:48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来帮顶的,顺便看看自己的ID是哪年注册的@.@
又一个感觉自己不错的。。哈哈!!!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52

回复 #256 猪甲 的帖子

算了。我在等。到时间就关闭帖子了。不浪费大家的神经。呵呵呵

ben哥哥 发表于 2010-3-28 21:54

楼主是从tom过来的?
先款倒是挺积极的:D
这下好了,以后还敢先款不?:$

不是说先款不可以,卖家是人还差不多,是鬼的话你准倒霉:D

妖妖灵 发表于 2010-3-28 21:55

给楼主顶顶帖子,希望卖家给退了,挽回楼主的损失,,,,,,,,,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57

回复 #259 ben哥哥 的帖子

呵呵。。。不算是拉。。51是娘家!娘家。我过去的。。。。现在离婚了。!~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1:58

回复 #260 妖妖灵 的帖子

不用了。。我希望用我来做引起道德火焰的柴薪。。。。。燃烧我自己照亮大家的路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2:10

等到12点。呵呵。。。。一会断网了。去网吧封帖子!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2:36

顶了。
最后一顶!~

63936615 发表于 2010-3-28 22:48

顶顶!。。让关心我的人看到。呵呵

瞎熬浆糊 发表于 2010-3-28 22:56

Posted by 东莞飞鱼 on 2010-3-28 14:40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晕啊,瞎熬浆糊,老鸟了啊,也出这种差错,进顺丰快递网,输入你提供的单号,你的大名:周##就出来了啊!!!!
你费那么大劲掩盖签名,哈哈,笑到我肚子痛。
把单号也处理下撒。
我不叫周XX。我也不是哈尔滨的。
因为顺丰不到我县城。所以找人代收的。

chenfeng7788 发表于 2010-3-28 22:59

回帖的太多了,没有办法看完,谁可以告诉我,最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退了没有?

wanhaibin 发表于 2010-3-29 00:06

想退?做梦

毛衣外扎 发表于 2010-3-29 07:17

这个本本也太惨了点吧

梓秋 发表于 2010-3-29 08:07

看这伤应该是摔出来的吧

hp1977 发表于 2010-3-29 08:55

我一直没说什么话,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双方陈述完毕,再发表意见。
在51nb我交易过的最大物品是卡西欧电子琴,是一位论坛兄弟打电话叫我卖给他的。我是真不想卖,这么大的东西邮寄很麻烦,我这人懒,宁愿放在车库里发霉,也不愿折腾。但是得知他是买给求学心切女儿用的,我一口答应了!(一个好父亲,一个好孩子)
我事先和快递谈好的邮费是70,结果我亲自给人家细心包装导致超重花了我130元,想想算了,给人家寄过去,不在乎那几十元。卖之前我把电子琴的情况一一详尽描述,哪怕是接过一根无关紧要线我都说了,甚至通过电话现场弹奏了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给卖家听(没收费),呵呵!
但是电子琴到卖家手还是裂痕了。卖家也没纠缠,说不影响使用,然后淘宝支付了。还是那句老话,人要诚信!!!双方互利!急功近利——天作孽,尚可存,自作孽..............!
谈谈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一、买家太心急,说了有裂痕你就得看看啊,为啥还说没关系?(其实你买的也不便宜)
二、卖家不诚信,描述成九成新?说成色垃圾都牵强,成色垃圾并不代表可以有硬伤,当然也不代表不能有硬伤,关键是你得说清楚啊。大家为什么喜欢在51NB买东西,一是捡便宜,二是基于对论坛兄弟的信任。
三、买家估计现在都不想再看X40一眼,放在身边是心病!卖家给人家退了吧,然后注册个新ID,重新做人,以后再不敢这样欺骗自家兄弟了。但是买家这次可要汲取教育啊,坚决走中介!
四、建议大家以51nb的和谐为重要,不要再闹出什么事情来,导致.......(想必大家都受够了吧)
五、我似乎比当事人写得还多。汗!:-|

wfyong 发表于 2010-3-29 09:38

有人现款买我的60P竟然我没答应,我太缺德了哈哈

microlhx 发表于 2010-3-29 09:50

美女分析得很好。

七仙女 发表于 2010-3-29 10:50

便宜没好货,不然凭啥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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