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ewer 发表于 2008-12-17 13:29

菜鸟也很值得同情。
但这个如果不可能成立,回答不到你。:-|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7 13:22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是本次事件中的菜鸟呢?

reviewer 发表于 2008-12-17 13:38

这是比喻鸟的。
JS不论如何耍泼,他没犯法(51法规),HOPE都不该杀,而应该感谢。不过HOPE现在奉承话听多了,哎...

Posted by nono1234 on 2008-12-17 13:21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机场那出于好心帮人带件不知有毒品的行李而毙了的,难道不也很直同情?
这XD的比喻不恰当吧.
JS是动机不管如何,是为51的XD做了一件事.警示商家.也在众XD知道菜鸟的情况..购菜鸟机需要直接联系本人!

zhouyuhen 发表于 2008-12-17 13:42

Posted by reviewer on 2008-12-17 13:38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比喻鸟的。
JS不论如何耍泼,他没犯法(51法规),HOPE都不该杀,而应该感谢。不过HOPE现在奉承话听多了,哎...


JS不是没犯法 51的法 而是在MJ对他进行针对性的人身攻击时出于激动 没有控制自己 说出了回应的话 让HOPE抓住了以前的尾巴 以致被干掉了 就这样
得到个人身攻击的罪名 谁叫他是有前科的人呢 没办法 此事件归功于MJ

nono1234 发表于 2008-12-17 13:43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7 13:22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是本次事件中的菜鸟呢?
永远没有如果.你为什么不和楼主换位思想...你得到菜鸟的承诺.收到的机器相差太远.你会做何选择.
试问你会如何处理?你总是提到换位!你完全没占到别人的位置想过整件事!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7 14:20

Posted by nono1234 on 2008-12-17 13:43 http://www.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永远没有如果.你为什么不和楼主换位思想...你得到菜鸟的承诺.收到的机器相差太远.你会做何选择.
试问你会如何处理?你总是提到换位!你完全没占到别人的位置想过整件事!

很干脆的告诉你,我会选择向卖家提出退货。

和本次事件中的那个买机器的人的最终选择一样。

shaoxiang 发表于 2008-12-17 14:28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6 23:42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恕我直言,JS这种属于肿瘤型人物。
本来这事情完全可以协商解决的。

闹到这一步,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

采用的手段不是用目的就可以解释的。帖子里展现的事实,胜于任何解释。

我只奇怪你很多回帖都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却没进小黑屋

nono1234 发表于 2008-12-17 14:32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6 23:42
恕我直言,JS这种属于肿瘤型人物。
本来这事情完全可以协商解决的。

闹到这一步,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

采用的手段不是用目的就可以解释的。帖子里展现的事实,胜于任何解释。
如你所说,每次都协商解决,根本没办法解决根本问题.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7 14:35

Posted by shaoxiang on 2008-12-17 14:28 http://www.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奇怪你很多回帖都人身攻击人格侮辱
却没进小黑屋

JS有你这样的朋友应该感到欣慰了。

nono1234 发表于 2008-12-17 14:36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7 14:20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很干脆的告诉你,我会选择向卖家提出退货。

和本次事件中的那个买机器的人的最终选择一样。
从楼主的话得知鸟鸟是个不错的人,但似乎并不是其一个的店.
以后兄弟们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办?还是退机?走一样的路.

zhangjc0214 发表于 2008-12-17 14:45

JS同志可能一时冲动头脑发热(说严重了可能,呵呵)再加上些个个人恩怨,酿成被开,JS也有过错,错不致死啊,呵呵个人愚见了,不能因为这件事完全否定一个人呀,现在专门网壮大了,千万不能玩狡兔死走狗烹的套路,后来人会心寒的,JS先前对51NB的发展还是贡献的,老会员就知道了,JS这人总体上还是不错的。建议HOPE老大对JS网开一面,给JS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呀,也让其他黑友知道专门网对人对事都是很开放的态度,能包容万物,其实这个事情是好事情,在磨炼51NB。中国这么大,什么事都有的,什么人也有,形形色色的,能把持不同意见的黑友团结在51NB里,专门网那时就会成为中国本本的第一门户,我是有信心的!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7 14:47

回复 #40 nono1234 的帖子

这个问题,怕是要让菜鸟自己解决了。呵呵。

这次我主要是觉得,这件事掺杂了很多个人恩怨,用这种手段来对待菜鸟,实在不太公平。

毕竟事情没有到需要动用如此手段的地步,这样做就有点公报私仇的感觉了。
其他我倒是还真没太多想法。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zhangjc0214 发表于 2008-12-17 14:53

那天晚上我就看到那些被关进小黑屋的人煽风点火,离题万里,有点失望,不过看到被关进去也有点安慰,呵呵51Nb我想了个想法,每过几年严打一次,对不法商家,买家,枪手严打,净化51NB的风气,呵呵

nono1234 发表于 2008-12-17 15:00

回复 #42 2008008008 的帖子

恩怨不恩怨跟51众XD没关系.至少有一点是好的,警示众商家.让XD知道鸟鸟处的流程!
造福51XD.不再像楼主那样!

nono1234 发表于 2008-12-17 15:00

回复 #43 zhangjc0214 的帖子

菜鸟也应该回应一下,必竟也是XD们给说的解释..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7 15:14

我感觉他尽力。因为毕竟这年头,单干的很难撑起一份事业。

多了合伙人,其实多了很多麻烦。

比如这种事情,我觉得可以理解。反正他已经问心无愧了。

那些利用事情搞事的人,让人觉得真是无耻。
所以我觉得很气愤。

搞死了菜鸟,以后大家又少了一个选择。
哎,中国人,总是喜欢干些相煎何急的事。内斗太严重了。

shaoxiang 发表于 2008-12-17 15:16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7 14:3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JS有你这样的朋友应该感到欣慰了。

别扯谈“朋友”这两个字,注册至今没和JS及其他当事人有过涉及“朋友”交流。

整件事情也是大家仁者见仁心里自有评价的东西。

或许有感而发说出自己想法也是正常的。

只是奇怪版主用版规关闭了一些ID,

而同样犯规的

比如你却不自我约束仍然挑战版规

多次回帖人身攻击侮辱版友

为何不进小黑屋????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7 15:35

回复 #47 shaoxiang 的帖子

你的红字很显眼啊。

看我不顺眼。你可以去搜集证据把我搞死啊。

字大就有道理?哈哈。

下弦月 发表于 2008-12-17 17:03

Posted by nono1234 on 2008-12-17 12:0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觉得你从头到尾的每一句话都在替鸟鸟说话.你从未说过一句中肯的话!
对或者错.你没看到,你只是代表个人立场你无法劝服别人和你一样!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眼睛,有自己的大脑

会看,会想。   

要不那长着一颗脑袋有什么用!

我从头到尾说的每一句话,有编造的没? 有污蔑的没? 有违背事实的没?

用用你的脑子吧,也不要当别人没脑子!

下弦月 发表于 2008-12-17 17:06

Posted by nono1234 on 2008-12-17 15:00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菜鸟也应该回应一下,必竟也是XD们给说的解释..


菜鸟 2008-12-17 13:12   已经发帖回应

给你链接http://www.ibmnb.com/tid764173

shaoxiang 发表于 2008-12-17 17:26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7 15:3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红字很显眼啊。

看我不顺眼。你可以去搜集证据把我搞死啊。

字大就有道理?哈哈。


你替某人某事辩解表白都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你有些说辞过激且有人身攻击侮辱的字眼。

这样是否引起别人反感或起反面作用呢?

自尊点吧。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7 17:43

我从来不和流氓讲道理。

你有本事就来替天行道~!

nono1234 发表于 2008-12-17 19:26

Posted by 2008008008 on 2008-12-17 17:43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从来不和流氓讲道理。

你有本事就来替天行道~!
流氓和无赖有区别吗?兄弟言词过激了吧!

rebsun 发表于 2008-12-17 21:49

汉唐 发表于 2008-12-20 23:47

我来支持17F滴

蜗牛哥哥 发表于 2008-12-21 23:38

没有看完!!!!!!
这事不是完结了~~~~~~
大家还在这里说什么事?

0802461 发表于 2009-1-3 03:27

都是为了利益。楼主不厚道。

mhong 发表于 2009-1-4 09:19

有些替菜鸟叫冤.

chenpeili 发表于 2009-1-5 23:24

其实很简单

我觉得这不过是商家和买家之间的一次较量,没有任何的公平与不公平,这些都是靠自己争取的。所以多数人还是听到“原装”就买了。。。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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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整个事情已经结束,我也应该说明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