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am 发表于 2012-4-20 21:44

【原创】09年与张永涛QQ交易纠纷一事

尊敬的各位51NB网友大家好,我是09年同张永涛交易QQ号码的纠纷一事,张版同我交易QQ:7177110 后来被我申述了,我那个时候年龄小不懂事做出了欺骗人的事情,每次上网都感觉自己做了很对不起人的事情,现在回想一下很后悔,在此表示歉意,我同张永涛协商过了愿意给他退回当时欺骗的160元钱,我可以把钱打给东乡版主哪里,不要因为别人的钱被你拿走了而高兴,也别因为要还给别人钱了就心疼,不是你的总归不是你的,况且做人要讲究诚信。而且要有一个善良的心,合法的挣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现诚恳的请求版主与广大网友们能原谅小弟的悔意,请求版主将黑名单的信息和争议的帖子删除,谢谢

鹏程万里 发表于 2012-4-20 23:52

路过的来看看

冷花葬月魂 发表于 2012-4-21 00:28

呵呵。。。已阅

alpha87 发表于 2012-4-21 00:44

现在不止这个价了吧
你还是把qq给他吧,显得有诚意点
这个不良记录是不是影响你了,放着警醒后来人吧

娇子 发表于 2012-4-21 01:03

AB七位现在应该在500左右吧

alpha87 发表于 2012-4-21 01:03

http://www.ibmnb.com/thread-821750-1-1.html
贴出来大家看看:D

38D 发表于 2012-4-21 07:24

呵呵,现在出来要求删贴子,怕是上面有重要信息,被人上网查到吧**\ **\

Hans 发表于 2012-4-21 12:16

是什么事儿让你感到懊悔了,仅只是年龄大了,成熟了?

wwam 发表于 2012-4-21 20:13

谢谢你们的批评,不过现在这个号码也被盗了,其实这些号码也都是我买来的,至于你们说的AB7位号码值500不知道这个是根据什么来说的,不过这个号码不是AB也不值那么多钱,我只是想求大家能够原谅我,当时确实是年龄小现在大了反而感觉诚信很重要,再次希望网友能够宽容谅解,我现在只能做到的是退钱给张永涛,当初不应该因为160元而毁了自己的信誉,谢谢你们求原谅

wwam 发表于 2012-4-21 20:16

如果号码在我这的话我会让张永涛选择号码还是退钱两种了,现在号码不在了,说其他的没用,只有给张永涛退款了,希望你们大家能够原谅小弟这一次。我相信谁年轻的时候都做过错事,只要努力的去改变他纠正他我想应该会变的更好,我承认我错了

zhangyongtao 发表于 2012-4-21 23:11

关于这件事情,我说一下,因为楼主联系的QQ不是我本人在使用,所以态度不太明确。现在我本人刚知道消息。

第一:我不准备原谅你,而且永远不会。因为这件事情根本不是160块钱的事。你再回头看看
      你当时的言行。
第二:徐浩,包含你的电话   身份证资料将永远留在51nb的黑名单里。


请论坛立即封禁此骗子的马甲。更希望楼主能真的能成熟,不是钱的事,是道理的事。

此为最终意见,也在此感谢东乡大哥在中间的协调,非常感谢。

不是特工 发表于 2012-4-22 00:44

不是特工 发表于 2012-4-22 00:45

gerenuk 发表于 2012-4-22 16:13

为毛论坛那么多附件图片 丢失了。
-------------------
打击骗子。

evernever 发表于 2012-4-22 21:51

网络时代更要注重自己的网络信用记录啊

ildd0325 发表于 2012-4-23 08:59

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真知道错了的话题

ildd0325 发表于 2012-4-23 09:00

回了这贴的人品……感谢您对专门网的支持并参与每天报到活动,今天为您随机送出大红包 51NB 。

hwdwd003 发表于 2012-4-23 10:43

科学围观

光宇达 发表于 2012-4-24 08:38

我最恨骗子!

lhmclhmc 发表于 2012-4-24 08:47

网络时代更要注重自己的网络信用记录啊

这个,要永久保留。

lhmclhmc 发表于 2012-4-24 08:47

回了这贴的人品。。。。感谢您对专门网的支持并参与每天签到活动,今天为您随机送出红包 20 nb。

associat 发表于 2012-4-24 10:52

支持张版

wwam 发表于 2012-4-24 19:35

各位网友不好意思前两天忙没时间上网,我只是来说明一下的,当时我联系张永涛的时候已经表明我的身份了,只是用QQ说的现在把我QQ删除黑名单找不到聊天记录了,当时你回复我说:啊是你啊,我说我请你原谅我当初年龄小做出了欺骗人的事,我愿意给你退回当时的160元,你跟我说找HOPE版主商量,我找的东乡版主简单的说明情况,当初不是你上的QQ怎么能说啊是你啊,这句话就说明你记得我的对吧,我也不想说什么太多了,你反悔了不同意接受我道歉我也没有办法,我做错事情难道我承认错误去悔过我想广大网友也会应该同情我下的,那么多违法犯罪的难道知错认错连个悔过的机会也不给吗?我愿意接受你们的任何批评,钱到不是多钱只有160元我只想消除自己的名誉,愿意赔偿,再次抱歉,希望广大网友版主们给个认错的机会吧!至于怎么去补偿你们来定,我在论坛也没什么熟人,也没有太多的文化只能说到这些了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只要公平,公正,公开对待此事我愿意接受处罚,谢谢

sicem 发表于 2012-4-29 23:27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我看还是...........封ID删马甲处理吧!骗子要是能信,母猪也能上树**\

honey_bee 发表于 2012-4-30 13:03

:D :D

mukai999 发表于 2012-4-30 14:54

哈哈,现在后悔了吧,我刚刚随便百度了楼主的13464369909这个号码,就是一堆不良记录啊

楼主完蛋了!!身份证号码都在呢,以后你怎么找工作啊!??

wwam 发表于 2012-4-30 19:31

难道网友们连个机会都不给吗?谁没有错的时候呢,:'(

火星总督 发表于 2012-5-1 10:07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扑腾 发表于 2012-5-1 10:40

支持张版的态度!

福田罗湖 发表于 2012-5-1 12:57

骗子的话要是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现在后悔了吧?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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